因此,我正在处理这个类,它应该通过web服务从供应商请求帮助文档。我试着把它命名为documententretriver, VendorDocRequester, DocGetter,但它们听起来不太对。最后,我在dictionary.com网站上浏览了半个小时,试图找到一个合适的词。
带着坏名字开始编程就像早上头发很糟一样,接下来的一天就会每况愈下。感觉我吗?
因此,我正在处理这个类,它应该通过web服务从供应商请求帮助文档。我试着把它命名为documententretriver, VendorDocRequester, DocGetter,但它们听起来不太对。最后,我在dictionary.com网站上浏览了半个小时,试图找到一个合适的词。
带着坏名字开始编程就像早上头发很糟一样,接下来的一天就会每况愈下。感觉我吗?
当前回答
我学到的一个教训是,如果你找不到一个类的名字,那么这个类几乎总是有问题:
你不需要它 它做的太多了
其他回答
我发现局部变量最麻烦。例如,我想创建一个DocGetter类型的对象。我知道它是DocGetter。为什么我要给它另一个名字?我通常会给它起一个像dg(用于DocGetter)或temp之类的名字,或者其他同样没有描述性的名字。
该类只有一个合理的名称:
HelpRequest
不要让实现细节分散了你对意义的注意力。
这对我来说通常是很自然的。我总是创建非常短的方法,从不超过6行Smalltalk代码(自动格式化),所以我说这个方法是关于什么的真的没有任何困难。
有时类名很困难,因为我想选择的单词在系统的某个地方正在使用,因为有时同一个单词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有不同的含义。我希望在这些情况下,允许一些类似维基百科的语法,这样我就可以将我的类命名为“Task (To do list item)”。在这是合法的之前,我用了一个很大的德语风格的单词:ToDoListItemTask。您可能已经猜到了:我的方法名也可以很长。但我认为它们是可读的。
所以,在你的例子中,你的类是一个“getter”,或检索器,或其他什么。你确定这应该在课堂上模仿吗?难道供应商文档不应该请求自己吗?类似于vendorDoc.requestFrom(source);说出名字就容易多了,不是吗?
欢呼,
niko
对我来说,我不在乎一个方法或类名有多长,只要它是描述性的,并且在正确的库中。应该记住API的每个部分驻留在哪里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智能感存在于所有主要语言中。因此,当使用第三方API时,我喜欢使用它对文档的智能感知,而不是使用“实际的”文档。
考虑到这一点,我可以创建一个方法名,如
StevesPostOnMethodNamesBeingLong或Short
很长,但那又怎样。现在谁不用24英寸的屏幕呢!
当每个合理的名字看起来都太长或不明确时,你可以尝试使用一些不太合理的名字,例如:
类GoForHelpLassie 类DunnoAskTechSupport RTFVM类[V为Vendor]
确保名称是唯一的,并且在类的顶部有一个描述性注释,因为任何在代码中看到它的人都需要查找它来找出它是做什么的(但是当他们这样做时,他们可能会发现它更容易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