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Java泛型如何处理继承/多态性有点困惑。

假设以下层次结构-

动物(父母)

狗-猫(儿童)

所以假设我有一个doSomething方法(列出<Animal>动物)。根据继承和多态性的所有规则,我会假设List<Dog>是List<Animal>,List<Cat>是List<Animal>-因此任何一个都可以传递给这个方法。不是这样。如果我想实现这种行为,我必须通过说doSomething(list<?extendsAnimal>动物)来明确告诉方法接受Animal的任何子类的列表。

我知道这是Java的行为。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为什么多态性通常是隐式的,但当涉及泛型时,必须指定它?


当前回答

这种行为的基本逻辑是泛型遵循类型擦除机制。因此,在运行时,您无法识别集合的类型,而不像阵列中没有这样的擦除过程。回到你的问题。。。

因此,假设有如下方法:

add(List<Animal>){
    //You can add List<Dog or List<Cat> and this will compile as per rules of polymorphism
}

现在,若java允许调用者将List of type Animal添加到此方法中,那个么您可能会将错误的内容添加到集合中,并且在运行时它也会由于类型擦除而运行。而在数组的情况下,您将获得此类场景的运行时异常。。。

因此,本质上,这种行为的实现是为了避免将错误的东西添加到集合中。现在我相信类型删除的存在是为了与没有泛型的遗留java兼容。。。。

其他回答

如果您确定列表项是给定超类型的子类,则可以使用以下方法强制转换列表:

(List<Animal>) (List<?>) dogs

当您想要在构造函数内部传递列表或对其进行迭代时,这是非常有用的。

这里给出的答案并不能完全说服我,所以我再举一个例子。

public void passOn(Consumer<Animal> consumer, Supplier<Animal> supplier) {
    consumer.accept(supplier.get());
}

听起来不错,不是吗?但你只能通过动物消费者和供应商。如果你有哺乳动物的消费者,但鸭子的供应商,尽管它们都是动物,但它们不应该适合。为了禁止这种行为,增加了额外的限制。

我们必须定义我们使用的类型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上述内容。

例如。,

public <A extends Animal> void passOn(Consumer<A> consumer, Supplier<? extends A> supplier) {
    consumer.accept(supplier.get());
}

确保我们只能使用为消费者提供正确类型对象的供应商。

OTOH,我们也可以

public <A extends Animal> void passOn(Consumer<? super A> consumer, Supplier<A> supplier) {
    consumer.accept(supplier.get());
}

我们的方向相反:我们定义供应商的类型,并限制其可以投放给消费者。

我们甚至可以做到

public <A extends Animal> void passOn(Consumer<? super A> consumer, Supplier<? extends A> supplier) {
    consumer.accept(supplier.get());
}

其中,有了“生活”->“动物”->“哺乳动物”->“狗”、“猫”等直观关系,我们甚至可以将“哺乳动物”放入“生活”消费者,但不能将“字符串”放入“生命”消费者。

为了理解这个问题,比较数组是很有用的。

List<Dog>不是List<Animal>的子类。但狗[]是动物[]的子类。

数组是可具体化和协变的。可重用意味着它们的类型信息在运行时完全可用。因此,数组提供运行时类型安全性,但不提供编译时类型安全。

    // All compiles but throws ArrayStoreException at runtime at last line
    Dog[] dogs = new Dog[10];
    Animal[] animals = dogs; // compiles
    animals[0] = new Cat(); // throws ArrayStoreException at runtime

对于泛型,情况也是如此:泛型被删除且不变。因此,泛型不能提供运行时类型安全,但它们提供编译时类型安全。在下面的代码中,如果泛型是协变的,则可能在第3行造成堆污染。

    List<Dog> dogs = new ArrayList<>();
    List<Animal> animals = dogs; // compile-time error, otherwise heap pollution
    animals.add(new Cat());

List<Dog>不是List<Animal>的原因是,例如,您可以将猫插入List<Animate>,但不能插入List<Dog>。。。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通配符使泛型更具可扩展性;例如,从List<Dog>中读取与从List<Animal>中读取类似,但不是写入。

《Java语言中的泛型》和《Java教程》中的“泛型”一节对为什么某些事物是多态的或不多态的或允许使用泛型进行了非常好、深入的解释。

我们还应该考虑编译器如何威胁泛型类:每当我们填充泛型参数时,“实例化”一个不同的类型。

因此,我们有ListOfAnimal、ListOfDog、ListOfCat等,它们是不同的类,当我们指定泛型参数时,最终由编译器“创建”。这是一个扁平的层次结构(实际上关于List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结构)。

在泛型类的情况下,协方差没有意义的另一个论点是,基本上所有类都是相同的-都是List实例。通过填充泛型参数来专门化List并不会扩展类,它只会使其适用于特定的泛型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