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中,在创建类和接口以及处理继承时,是否有明确的规则来确定何时使用每个访问修饰符,即默认的(包私有)、公共的、受保护的和私有的?


当前回答

我的两分钱:)

私人:

class->顶级类不能是私有的。内部类可以是私有的,可以从同一类访问。

实例变量->只能在类中访问。无法在类外部访问。

包专用:

class->顶级类可以是包专用的。它只能从同一个包访问。不是来自子包装,不是来自外包装。

实例变量->可从同一包访问。不是来自子包装,不是来自外包装。

受保护的:

class->无法保护顶级类。

实例变量->只能在同一包或子包中访问。扩展类时只能在包外部访问。

公众:

类->可从包/子包/另一个包访问

实例变量->可从包/子包/另一个包访问

下面是详细的答案

https://github.com/junto06/java-4-beginners/blob/master/basics/access-modifier.md

其他回答

区别可以在已经提供的链接中找到,但使用哪一个链接通常取决于“最少知识原则”。只允许所需的最小可见性。

访问修饰符用于限制多个级别的访问。

公共:它基本上和您可以从任何类访问一样简单,无论它是否在同一个包中。

若要访问同一个包,可以直接访问,但若您在另一个包中,则可以创建类的对象。

默认值:它可以在同一个包中从任何一类包访问。

要访问,可以创建类的对象。但不能在包外访问此变量。

受保护:您可以访问同一包中的变量以及任何其他包中的子类。所以基本上它是默认+继承的行为。

要访问基类中定义的受保护字段,可以创建子类的对象。

私有:可以在同一类中访问。

在非静态方法中,由于该引用(也在构造函数中),您可以直接访问,但要在静态方法中访问,您需要创建类的对象。

简单的规则。首先声明所有内容都是私有的。然后,随着需求的出现和设计的需要,向公众迈进。

当公开成员时,问问自己是公开表示选择还是抽象选择。第一种是您需要避免的,因为它会引入太多对实际表示的依赖,而不是对其可观察行为的依赖。

作为一般规则,我试图通过子类化来避免重写方法实现;搞砸逻辑太容易了。如果要重写抽象受保护的方法,请声明该方法。

此外,在重写时使用@Override注释,以防止重构时出错。

官方教程可能对您有所帮助。


Class Package Subclass
(same pkg)
Subclass
(diff pkg)
World
public + + + + +
protected + + + +
no modifier + + +
private +

+:可访问空白:不可访问

私人:仅限上课

默认值(无修饰符):对类和包的访问受限

受保护:对类、包和子类的访问受限(包内部和外部)

公共:可访问类、包(所有)和子类。。。简而言之,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