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开始保持别人的JavaScript代码,我正在修复错误,添加功能,也试图更新代码并使其更加一致。
以前的开发人员使用了两种方式来宣布功能,我无法解决是否有原因。
兩種方式是:
var functionOne = function() {
// Some code
};
function functionTwo() {
// Some code
}
使用这两种不同的方法的原因是什么?每个方法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可以用一种方法做些什么,不能用另一种方法做些什么?
一个重要原因是添加一个和只有一个变量作为你的名称空间的“根”。
var MyNamespace = {}
MyNamespace.foo= function() {
}
或
var MyNamespace = {
foo: function() {
},
...
}
有很多技术来搜索名称,它变得更加重要,有许多可用的JavaScript模块。
此分類上一篇: 如何在JavaScript中宣告名稱空間?
我用我的代码中的变量方法出于一个非常具体的原因,其理论已经以抽象的方式被覆盖,但一个例子可以帮助一些像我这样的人,有有限的JavaScript专业知识。
有些品牌需要特定的功能,而有些则不。有时我需要添加新的功能来做新的品牌特定的事情.我很高兴更改共享编码,但我不想需要更改所有160套品牌文件。
使用变量合成,我可以在共享代码中宣言变量(基本上是函数指标),并分配一个三位一体函数,或设置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