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找到一个“this”关键字的明确解释,以及如何正确使用它。

它的行为似乎很奇怪,我不完全明白为什么。

这是如何工作的,何时使用?


当前回答

作用域的用法如下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bleName tbody tr').each(function{
var txt='';
txt += $(this).find("td").eq(0).text();
\\same as above but synatx different
var txt1='';
 txt1+=$('#tbleName tbody tr').eq(0).text();
alert(txt1)
});
</script>

txt1和txt的值相同在上面的示例中$(this)=$('#tbleName tbody-tr')相同

其他回答

关于如何在JavaScript中解释“this”关键字,存在很多困惑。希望这篇文章能让所有这些人一劳永逸。还有更多。请仔细阅读整篇文章。预先警告,这篇文章很长。

无论使用的上下文如何,“this”总是引用Javascript中的“当前对象”。然而,“当前对象”是什么根据上下文而不同。上下文可能正好是以下6项中的1项:

全局(即在所有功能之外)内部直接“非绑定函数”调用(即尚未通过调用functionName.bind绑定的函数)内部间接“非绑定函数”通过functionName.Call和functionName.apply调用在“绑定函数”内部调用(即通过调用functionName.bind绑定的函数)通过“新建”创建对象内联DOM事件处理程序内部

以下逐一介绍了每种情况:

全局上下文(即所有功能外部):在所有功能之外(即在全局上下文中)对象”(因此“this”的值)始终是浏览器的“窗口”对象。内部直接“非绑定函数”调用:在直接“非绑定函数”调用中调用的函数调用变为“当前对象”(因此“this”的值)。如果在没有显式当前对象的情况下调用函数,则当前对象要么是“窗口”对象(对于非严格模式),要么是未定义的(对于严格模式)。中定义的任何函数(或变量)全局上下文自动成为“窗口”对象的属性。例如,假设函数在全局上下文中定义为函数UserDefinedFunction(){警报(this)}它成为窗口对象的属性,就像您定义了它作为window.UserDefinedFunction=函数(){警报(this)} 在“非严格模式”下,直接通过“UserDefinedFunction()”调用/调用此函数将自动调用/调用它作为“window.UserDefinedFunction()”,将“window”作为“UserDefinedFunction”中的“当前对象”(以及“this”的值)。在“非严格模式”中调用此函数将导致以下结果UserDefinedFunction()//显示[object Window],因为它自动被调用为窗口。UserDefined Function()在“严格模式”下,通过“UserDefinedFunction()”将“NOT”自动将其调用为“window.UserDefinedFunctions()”。因此,“当前对象”(以及“this”的值)“UserDefinedFunction”应未定义。在“严格模式”下调用此函数将导致以下结果UserDefinedFunction()//显示未定义然而,使用窗口对象显式调用它将导致以下内容window.UserDefinedFunction()//“无论模式如何,始终显示[object window]。”让我们看看另一个例子。请查看以下代码函数UserDefinedFunction(){警报(this.a+“,”+this.b+“,“+this.c+”,“+this.d”)}变量o1={a: 1中,b: 2,f: 用户定义函数}无功氧气={c: 3中,d: 4中,f: 用户定义函数}o1.f()//应显示1,2,未定义,未定义o2.f()//应显示未定义、未定义、3,4在上面的示例中,我们看到当“UserDefinedFunction”通过o1调用,“this”取值为o1显示其财产“a”和“b”的值。价值“c”和“d”的定义与o1相同没有定义这些财产类似地,当通过o2调用“UserDefinedFunction”时,“this”取o2的值,并显示其财产“c”和“d”的值。“a”和“b”的值显示为未定义,因为o2未定义这些财产。间接“非绑定函数”内部通过functionName.Call和functionName.apply调用:当通过调用“非绑定函数”时functionName.call或functionName.apply,“当前对象”(因此“this”的值)设置为传递给调用/应用的“this”参数(第一个参数)。下面的代码也演示了这一点。函数UserDefinedFunction(){警报(this.a+“,”+this.b+“,“+this.c+”,“+this.d”)}变量o1={a: 1中,b: 2,f: 用户定义函数}无功氧气={c: 3中,d: 4中,f: 用户定义函数}UserDefinedFunction.call(o1)//应显示1,2,未定义,未定义UserDefinedFunction.apply(o1)//应显示1,2,未定义,未定义UserDefinedFunction.call(o2)//应显示未定义、未定义、3、4UserDefinedFunction.apply(o2)//应显示未定义、未定义、3、4o1.f.call(o2)//应显示未定义、未定义、3、4o1.f.apply(o2)//应显示未定义、未定义、3、4o2.f.call(o1)//应显示1,2,未定义,未定义o2.f.apply(o1)//应显示1,2,未定义,未定义上述代码清楚地表明,任何“NON”的“this”值绑定函数”可以通过调用/应用来更改。此外,如果“this”参数未显式传递给调用/应用,“current object”(因此“this”的值)在非严格模式下设置为“window”,在严格模式下为“undefined”。在“绑定函数”调用(即通过调用functionName.bind绑定的函数)内部:绑定函数是其“this”值为固定的下面的代码演示了“this”在有界函数的函数UserDefinedFunction(){警报(this.a+“,”+this.b+“,“+this.c+”,“+this.d”)}变量o1={a: 1中,b: 2,f: 用户定义函数,bf:空}无功氧气={c: 3中,d: 4中,f: 用户定义函数,bf:空}var bound1=用户定义函数.bind(o1);//将函数“bound1”的“this”值永久固定到对象o1bound1()//应显示1,2,未定义,未定义var bound2=UserDefinedFunction.bind(o2);//将函数“bound2”的“this”值永久固定到对象o2bound2()//应显示undefined,undefineed,3,4var边界3=o1.f.bind(o2);//将函数“bound3”的“this”值永久固定到对象o2bound3()//应显示undefined,undefineed,3,4var绑定4=o2.f.bind(o1);//永久地将函数“bound4”的“this”值固定到对象o1bound4()//应显示1,2,undefined,undefineo1.bf=UserDefinedFunction.bind(o2)//将函数“o1.bf”的“this”值永久固定到对象o2o1.bf()//应显示未定义、未定义、3,4o2.bf=UserDefinedFunction.bind(o1)//将函数“o2.bf”的“this”值永久固定到对象o1o2.bf()//应显示1,2,未定义,未定义bound1.call(o2)//仍应显示1,2,undefined,undefine。“call”不能更改绑定函数的“this”值bound1.apply(o2)//仍应显示1,2,undefined,undefine。“apply”不能更改绑定函数的“this”值o2.bf。

以下总结了整篇文章

在全局上下文中,“this”总是指“window”对象每当调用函数时,都会在对象(“当前对象”)。如果未明确提供当前对象,当前对象是NON Strict中的“窗口对象”默认情况下,模式和严格模式中的“未定义”。非绑定函数中“this”的值是对调用该函数的上下文中的对象(“当前对象”)的引用非绑定函数中“this”的值可以由调用和应用函数的方法。“this”的值对于Bound函数是固定的,不能被函数的调用和应用方法覆盖。绑定和已绑定函数不会更改“this”的值。它保持设置为第一个绑定函数设置的值。构造函数中“this”的值是已创建并初始化内联DOM事件处理程序中“this”的值是引用指定事件处理程序的元素。

丹尼尔,太棒了!在事件处理程序的情况下,这里有几个单词,以及这个执行上下文指针的良好列表。

换句话说,JavaScript中的这一点指向运行当前函数的对象(或其执行上下文),并且它始终是只读的,无论如何都不能设置它(这样的尝试将以“赋值中的左侧无效”消息结束)。

对于事件处理程序:内联事件处理程序,例如<elementonclick=“foo”>,会覆盖之前附加的任何其他处理程序,因此要小心,最好不要进行内联事件委派。感谢Zara Alaverdyan,他通过一场不同意见的辩论激发了我的灵感:)

el.onclick=foo;//在foo-obj中el.onclick=函数(){this.style.color=“#fff”;}//objel.onclick=function(){doSomething();}//在doSometing中-窗el.addEventListener('click',foo,false)//在foo-obj中el.attachEvent('包含,函数(){//this}')//窗口,所有符合IE:)<button onclick=“this.style.color='#fff';”>//obj<button onclick=“foo”>//在foo窗口中,但您可以<buttononclick=“foo(this)”>

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解释:清晰地理解JavaScripts

此引用总是指(并保持)object-一个单独的对象,通常用于函数或方法,尽管它可以在全局范围请注意,当我们使用strict模式时在全局函数和匿名函数中未定义绑定到任何对象。

有四种情况可能会令人困惑:

当我们传递一个方法(使用此方法)作为参数用作回调函数时。当我们使用内部函数(闭包)时。需要注意的是,闭包不能通过使用this关键字访问外部函数的this变量,因为this变量只能由函数本身访问,而不能由内部函数访问。当依赖于此的方法被分配给跨上下文的变量时,在这种情况下,它引用了另一个对象,而不是最初预期的对象。与bind、apply和call方法一起使用时。

他给出了代码示例、解释和解决方案,我认为这很有帮助。

javascript中的每个执行上下文都有一个this参数,该参数由以下参数设置:

如何调用函数(包括作为对象方法、调用和应用的使用、new的使用)绑定的使用箭头函数的词汇(它们采用外部执行上下文的this)代码是严格模式还是非严格模式是否使用eval调用代码

可以使用func.all、func.apply或func.bind设置此值。

默认情况下,当在DOM元素上引发事件后调用监听器时,函数的这个值就是DOM元素,这让大多数初学者感到困惑。

jQuery使用jQuery.proxy进行更改变得很简单。

在伪经典术语中,许多讲座教授“this”关键字的方式是作为类或对象构造函数实例化的对象。每次从一个类构造一个新对象时,想象一下在后台创建并返回一个“this”对象的本地实例。我记得它是这样教的:

function Car(make, model, year) {
var this = {}; // under the hood, so to speak
this.make = make;
this.model = model;
this.year = year;
return this; // under the hood
}

var mycar = new Car('Eagle', 'Talon TSi', 1993);
// ========= under the hood
var this = {};
this.make = 'Eagle';
this.model = 'Talon TSi';
this.year = 1993;
return th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