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尝试调试摩托罗拉Droid上的应用程序,但通过USB连接到设备时遇到一些困难。我的开发服务器是一个在Hyper-V中运行的Windows 7 64位虚拟机,因此我无法在来宾或主机中通过USB直接连接。

我安装了两种不同的USB over TCP解决方案,但连接似乎有问题,因为ADB监视器反复报告“devicemonitor failed to start monitoring”。是否有一种方法可以直接从开发机器上的客户端连接到设备上的守护程序,使用网络而不是USB连接或其他可行的选项?


当前回答

您还可以使用SSH本地端口转发。但它仍然需要USB电缆。使用USB将手机连接到运行sshd的计算机(主机)。在远程(来宾)pc上启动能够端口转发/隧道的SSH客户端。例子:

plink -L 5037:localhost:5037 <host_IP_address>

我使用这种构造将设备连接到虚拟机。Eltima USB转以太网不够稳定(调试期间超时)。

SSH隧道免费工作,更可靠。

其他回答

我在同一个问题上是结构化的,但一个简单的破解adb反向tcp:<PORT>tcp:<PORT>对我有效。它允许系统接受tcp请求。

感谢您的阅读

在我的系统中,情况如下:

在我的Linux shell中的Android设备上,一个简单的“ifconfig”没有给我IP地址。我必须键入:

如果配置eth0

-or-

网络配置文件

获取我的IP地址。(我知道eth0已配置,因为我在dmesg中看到了它。)然后我执行了以下操作:

setprop服务.adb.tcp.port-1

停止adbd

启动adbd

然后在我的Win7盒子(运行Eclipse3.7.1的盒子)上

\android sdk\平台工具>

而不以管理员身份运行。然后我做了一个

adb连接12.345.678.90

我从来没有放过端口

adb tcpip 5555

它说找不到该设备,然后我的“adb设备”列表中没有任何内容。也就是说,只有当我不执行上面的tcpip命令时,它才有效。

我可以做一个“adb外壳”,并破坏我的Android设备。但我的Android设备现在没有出现在我的运行->运行配置->目标选项卡中。另一方面,如果我将目标选项卡设置为自动。然后,当我通过run->run运行我的应用程序时,它确实会在我的Android设备上运行,即使我的安卓设备甚至没有被列为我的目标之一。

您还可以使用SSH本地端口转发。但它仍然需要USB电缆。使用USB将手机连接到运行sshd的计算机(主机)。在远程(来宾)pc上启动能够端口转发/隧道的SSH客户端。例子:

plink -L 5037:localhost:5037 <host_IP_address>

我使用这种构造将设备连接到虚拟机。Eltima USB转以太网不够稳定(调试期间超时)。

SSH隧道免费工作,更可靠。

adb可以通过tcp套接字与adb服务器通信。您可以通过telnet进行验证。

$ telnet 127.0.0.1 5037
Trying 127.0.0.1...
Connected to localhost.
Escape character is '^]'.
000chost:version
OKAY00040020

通常,命令的格式为%04x%s,带有<message.length><msg>以下是ruby命令witch针对tcp套接字套接字发送adb命令cmd

def send_to_adb(socket, cmd)
  socket.printf("%04x%s", cmd.length, cmd)
end

第一个示例发送命令host:version,其长度为12(十六进制为000c)。您可以享受像framebuffer这样更令人兴奋的命令:它从framebuffer中获取屏幕截图,您可以从其名称中猜到。

正如Brian所说:

根据xda开发人员的一篇帖子,您可以使用以下命令在设备上通过WiFi启用ADBsetprop服务.adb.tcp.port 5555停止adbd启动adbd您可以禁用它,并使用setprop服务.adb.tcp.port-1停止adbd启动adbd如果你已经有USB连接,那么切换到使用WiFi就更容易了。通过USB连接设备的计算机上的命令行发出命令adb tcpip 5555adb连接192.168.0.101:5555告诉ADB守护程序返回USB监听adb-usb接口Android市场上也有几个应用程序可以自动完成这一过程。

它可以工作。你只需要访问android shell并键入这些命令。。。

市场上还有一种(更简单的)解决方案:adbWireless,它将自动设置您的手机。

根是必需的!对于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