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中,在创建类和接口以及处理继承时,是否有明确的规则来确定何时使用每个访问修饰符,即默认的(包私有)、公共的、受保护的和私有的?


当前回答

我经常意识到,通过创造真实世界的类比,记住任何语言的基本概念都是可能的。下面是我在Java中理解访问修饰符的类比:

让我们假设你是一个大学的学生,你有一个朋友周末来拜访你。假设校园中央有一座大学创始人的大雕像。

当你把他带到校园时,你和你的朋友首先看到的就是这尊雕像。这意味着任何在校园里行走的人都可以在没有大学许可的情况下观看雕像。这使雕像成为公共的。接下来,你想带你的朋友去你的宿舍,但为此你需要将他登记为访客。这意味着他可以获得进入校园各个建筑的通行证(与你的通行证相同)。这将使他的门禁卡受到保护。你的朋友想登录校园WiFi,但没有任何凭据。他唯一可以上网的方式是你和他分享你的登录信息。(记住,每个上大学的学生都拥有这些登录凭据)。这将使您的登录凭据为NO MODIFIER。最后,你的朋友想看看你在网站上发布的学期进度报告。然而,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个人登录来访问校园网站的这一部分。这将使这些凭据成为PRIVATE。

希望这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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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Package Subclass
(same pkg)
Subclass
(diff pkg)
World
public + + + + +
protected + + + +
no modifier + + +
private +

+:可访问空白:不可访问

我的两分钱:)

私人:

class->顶级类不能是私有的。内部类可以是私有的,可以从同一类访问。

实例变量->只能在类中访问。无法在类外部访问。

包专用:

class->顶级类可以是包专用的。它只能从同一个包访问。不是来自子包装,不是来自外包装。

实例变量->可从同一包访问。不是来自子包装,不是来自外包装。

受保护的:

class->无法保护顶级类。

实例变量->只能在同一包或子包中访问。扩展类时只能在包外部访问。

公众:

类->可从包/子包/另一个包访问

实例变量->可从包/子包/另一个包访问

下面是详细的答案

https://github.com/junto06/java-4-beginners/blob/master/basics/access-modifier.md

这一切都是关于封装的(或者正如乔·菲利普斯所说的,最起码的知识)。

从限制性最大的(私有)开始,看看以后是否需要限制性较小的修饰符。

我们都使用方法和成员修饰符,如private、public、。。。但很少有开发人员会做的一件事是使用包来逻辑地组织代码。

例如:您可以将敏感的安全方法放在“安全”包中。然后放一个公共类,它访问这个包中的一些安全相关代码,但保持其他安全类包的私有性。因此,其他开发人员只能在这个包之外使用公开可用的类(除非他们更改了修饰符)。这不是安全功能,但将指导使用。

Outside world -> Package (SecurityEntryClass ---> Package private classes)

另一件事是,相互依赖性很强的类最终可能会出现在同一个包中,如果依赖性太强,最终可能会被重构或合并。

相反,如果您将所有内容都设置为公共,则不清楚哪些内容应该访问或不应该访问,这可能会导致编写大量javadoc(它不会通过编译器强制执行任何内容…)。

简单的规则。首先声明所有内容都是私有的。然后,随着需求的出现和设计的需要,向公众迈进。

当公开成员时,问问自己是公开表示选择还是抽象选择。第一种是您需要避免的,因为它会引入太多对实际表示的依赖,而不是对其可观察行为的依赖。

作为一般规则,我试图通过子类化来避免重写方法实现;搞砸逻辑太容易了。如果要重写抽象受保护的方法,请声明该方法。

此外,在重写时使用@Override注释,以防止重构时出错。

Java中最容易被误解的访问修饰符是受保护的。我们知道它类似于默认修饰符,只有一个例外,子类可以看到它?这里有一个例子,希望能澄清这一困惑:

假设我们有2个类;父亲和儿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包装:包父包;公共课父亲{}-------------------------------------------package-sonpackage;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让我们向Father添加一个受保护的方法foo()。包父包;公共课父亲{受保护的void foo(){}}方法foo()可以在4种上下文中调用:在位于定义foo()的同一包中的类内(父包):包父包;公共类SomeClass{公共无效方法(父f,子s){f.foo();s.foo();}}在子类内部,在当前实例上通过this或super:package-sonpackage;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public void sonMethod(){this.foo();super.foo();}}在类型为同一类的引用上:包父包;公共课父亲{公共无效父方法(父f){f.foo();//即使foo()是私有的,也有效}}-------------------------------------------package-sonpackage;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公共无效sonMethod(Sons){s.foo();}}在一个类型为父类的引用上,该引用位于定义foo()的包内(父包)[这可以包含在上下文1中]:包父包;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公共无效sonMethod(父f){f.foo();}}以下情况无效。在类型为父类且位于定义foo()的包(父包)外部的引用上:package-sonpackage;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公共无效sonMethod(父f){f.foo();//编译错误}}子类包中的非子类(子类从其父类继承受保护的成员,并使其成为非子类的私有成员):package-sonpackage;公共类SomeClass{public void someMethod(儿子)引发异常{s.foo();//编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