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中,在创建类和接口以及处理继承时,是否有明确的规则来确定何时使用每个访问修饰符,即默认的(包私有)、公共的、受保护的和私有的?


当前回答

私有的

方法、变量和构造函数

声明为私有的方法、变量和构造函数只能在声明的类本身内访问。

类和接口

专用访问修饰符是限制性最强的访问级别。类和接口不能是私有的。

Note

如果类中存在公共getter方法,则可以在类外部访问声明为私有的变量。在超类中声明为受保护的变量、方法和构造函数只能由其他包中的子类或受保护成员类的包中的任何类访问。

受保护的

类和接口

受保护的访问修饰符不能应用于类和接口。

方法、字段可以声明为受保护,但接口中的方法和字段不能声明为受。

Note

受保护的访问使子类有机会使用helper方法或变量,同时防止非相关类尝试使用它。

平民的

声明为公共的类、方法、构造函数、接口等可以从任何其他类访问。

因此,可以从属于Java Universe的任何类访问在公共类中声明的字段、方法和块。

不同的软件包

但是,如果我们试图访问的公共类位于不同的包中,那么仍然需要导入公共类。

由于类继承,类的所有公共方法和变量都由其子类继承。

默认-无关键字:

默认访问修饰符意味着我们不为类、字段、方法等显式声明访问修饰符。

在相同的软件包中

没有任何访问控制修饰符的变量或方法可用于同一包中的任何其他类。接口中的字段是隐式的公共静态final,接口中的方法默认是公共的。

Note

我们无法覆盖静态字段。如果尝试覆盖,则不会显示任何错误但除了我们之外,它不起作用。

相关答案

重写java中的静态方法

参考链接

http://docs.oracle.com/javase/tutorial/java/javaOO/accesscontrol.htmlhttp://www.tutorialspoint.com/java/java_access_modifiers.htm

其他回答

当你想到访问修饰符时,你可以这样想(适用于变量和方法):

public-->可从任何位置访问private-->只能在声明它的同一类中访问

现在,当涉及到默认和受保护时,就会出现混乱

默认-->不存在访问修饰符关键字。这意味着它严格在类的包中可用。在该包之外,任何地方都无法访问。

protected-->略低于默认值,并且除了相同的包类之外,它可以由声明的包之外的子类访问。

访问修饰符用于限制多个级别的访问。

公共:它基本上和您可以从任何类访问一样简单,无论它是否在同一个包中。

若要访问同一个包,可以直接访问,但若您在另一个包中,则可以创建类的对象。

默认值:它可以在同一个包中从任何一类包访问。

要访问,可以创建类的对象。但不能在包外访问此变量。

受保护:您可以访问同一包中的变量以及任何其他包中的子类。所以基本上它是默认+继承的行为。

要访问基类中定义的受保护字段,可以创建子类的对象。

私有:可以在同一类中访问。

在非静态方法中,由于该引用(也在构造函数中),您可以直接访问,但要在静态方法中访问,您需要创建类的对象。

David的回答提供了每个访问修饰符的含义。至于何时使用每一个,我建议公开所有用于外部使用的类和每个类的方法(其API),并将其他所有内容私有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您将了解何时将某些类包设为私有,以及何时声明某些方法受保护以便在子类中使用。

Java中最容易被误解的访问修饰符是受保护的。我们知道它类似于默认修饰符,只有一个例外,子类可以看到它?这里有一个例子,希望能澄清这一困惑:

假设我们有2个类;父亲和儿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包装:包父包;公共课父亲{}-------------------------------------------package-sonpackage;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让我们向Father添加一个受保护的方法foo()。包父包;公共课父亲{受保护的void foo(){}}方法foo()可以在4种上下文中调用:在位于定义foo()的同一包中的类内(父包):包父包;公共类SomeClass{公共无效方法(父f,子s){f.foo();s.foo();}}在子类内部,在当前实例上通过this或super:package-sonpackage;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public void sonMethod(){this.foo();super.foo();}}在类型为同一类的引用上:包父包;公共课父亲{公共无效父方法(父f){f.foo();//即使foo()是私有的,也有效}}-------------------------------------------package-sonpackage;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公共无效sonMethod(Sons){s.foo();}}在一个类型为父类的引用上,该引用位于定义foo()的包内(父包)[这可以包含在上下文1中]:包父包;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公共无效sonMethod(父f){f.foo();}}以下情况无效。在类型为父类且位于定义foo()的包(父包)外部的引用上:package-sonpackage;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公共无效sonMethod(父f){f.foo();//编译错误}}子类包中的非子类(子类从其父类继承受保护的成员,并使其成为非子类的私有成员):package-sonpackage;公共类SomeClass{public void someMethod(儿子)引发异常{s.foo();//编译错误}}

(注意:我不是一个Java程序员,我是一个Perl程序员。Perl没有正式的保护措施,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我如此理解这个问题的原因:)

私有的

就像你想的那样,只有声明它的类才能看到它。

包专用

它只能由声明它的包看到和使用。这是Java中的默认设置(有些人认为这是错误的)。

受保护的

包Private+可以由子类或包成员看到。

平民的

每个人都能看到。

出版

在我控制的代码之外可见。(虽然不是Java语法,但这对本次讨论很重要)。

C++定义了一个称为“朋友”的附加级别,你对它了解得越少越好。

你什么时候应该用什么?整个想法是封装以隐藏信息。您希望尽可能地向用户隐藏某些操作的细节。为什么?因为这样你以后就可以更改它们,而不会破坏任何人的代码。这使您可以优化、重构、重新设计和修复错误,而不用担心有人在使用您刚刚大修过的代码。

因此,经验法则是让事物尽可能地可见。从私密开始,只在需要时增加更多的可见性。只公开用户需要知道的信息,你公开的每一个细节都限制了你重新设计系统的能力。

如果您希望用户能够自定义行为,而不是将内部公开以便他们可以覆盖它们,那么通常最好将这些内容插入到对象中并将接口公开。这样他们就可以简单地插入一个新对象。例如,如果您正在编写一个CD播放器,并希望“go find info about this CD”位可定制,而不是将这些方法公开,那么您应该将所有这些功能放入其对象中,并仅将对象getter/setter公开。通过这种方式,吝啬于暴露自己的内心会鼓励良好的组合和关注的分离

我只坚持“私人”和“公共”。许多OO语言都有这一点。“受保护”可能很方便,但这是一个骗局。一旦一个接口超过了私有,它就超出了你的控制范围,你必须去查看其他人的代码才能找到用途。

这就是“发布”的概念所在。更改接口(重构它)需要找到使用它的所有代码并进行更改。如果接口是私有的,那么没问题。如果它受到保护,你必须找到所有的子类。如果它是公开的,你必须找到使用你的代码的所有代码。有时这是可能的,例如,如果您正在编写仅供内部使用的公司代码,那么接口是否公开无关紧要。您可以从公司存储库中获取所有代码。但是,如果一个接口被“发布”,如果有代码在您的控制之外使用它,那么您将被罚款。您必须支持该接口,否则可能会破坏代码。即使是受保护的接口也可以被认为是已发布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关心受保护的)。

许多语言发现公共/受保护/私有的等级性质过于局限,不符合现实。为此,有一种特质类的概念,但这是另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