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在内联元素中放入块元素是一种HTML错误:

<a href="http://example.com">
    <div>
        What we have here is a problem. 
        You see, an anchor element is an inline element,
        and the div element is a block level element.
    </div>
</a>

但是如果在样式表中将外部锚设置为display:block呢?还是错的吗?关于块级和内联元素的HTML 4.01规范似乎是这样认为的:

样式表提供了实现的方法 指定任意的呈现 元素,包括是否为元素 呈现为块或内联。在 有些情况,比如内联样式 对于列表元素,这可能是 恰当,但总的来说, 不鼓励作者 超越常规 HTML元素的解释 这种方式。

有没有人对这个问题有进一步的建议?


当前回答

你可以通过添加"::before"伪元素来实现

纯CSS技巧;)

a:before{ position: absolute; top: 0; right: 0; bottom: 0; left: 0; z-index: 1; pointer-events: auto; content: ""; background-color: rgba(0,0,0,0); } <link href="https://stackpath.bootstrapcdn.com/bootstrap/4.5.0/css/bootstrap.min.css" rel="stylesheet"/> <div class="card" style="width: 18rem;"> <img src="https://via.placeholder.com/250" class="card-img-top" alt="..."> <div class="card-body"> <h5 class="card-title">Card with stretched link</h5> <p class="card-text">Some quick example text to build on the card title and make up the bulk of the card's content.</p> <a href="#" class="btn btn-primary stretched-link">Go somewhere</a> </div> </div>

其他回答

W3C文档没有使用错误和罪恶这样的概念,但它确实使用了诸如提供方法、可能是适当的和不鼓励的概念。

实际上,在第4节的第二段中,4.01规范列出了如下的单词

本文件中的关键字“必须”、“必须不”、“要求”、“应当”、“不应当”、“应该”、“不应该”、“建议”、“可能”和“可选”按[RFC2119]解释。但是,为了可读性,这些单词在本规范中不以所有大写字母出现。

考虑到这一点,我相信在7.5.3块级和内联元素中有明确的声明,其中说

通常,内联元素只能包含数据和其他内联元素。

条件“一般”似乎引入了足够的模糊性,说明HTML 4.01确实允许内联元素包含块元素。

当然,CSS2有一个显示属性值inline-block,它似乎适合您所描述的目的。我不确定它是否得到了广泛的支持,但似乎有人预见到了这种行为的需要。

DTD在这里似乎不那么宽容,但DTD的文本遵从规范:

HTML 4.01规范包括额外的 不能在内部表示的语法约束 dtd。

在另一个注释中,您建议通过将块包装在锚中使其激活。我不认为HTML禁止这样做,CSS显然允许这样做。因此,要回答标题中关于它是否正确的问题,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按照标准,这有时是正确的。

在http://www.w3.org/TR/REC-html40/sgml/dtd.html上有一个针对HTML 4的DTD。这个DTD是规范的机器可处理形式,限制了DTD管理XML和HTML 4,特别是“暂时的”类型,允许许多不是“合法的”XML的东西。不过,我认为它接近于编纂说明符的意图。

<!ELEMENT A - - (%inline;)* -(A)       -- anchor -->

<!ENTITY % inline "#PCDATA | %fontstyle; | %phrase; | %special; | %formctrl;">

<!ENTITY % fontstyle "TT | I | B | BIG | SMALL">

<!ENTITY % phrase "EM | STRONG | DFN | CODE | SAMP | KBD | VAR | CITE | ABBR | ACRONYM" >

<!ENTITY % special "A | IMG | OBJECT | BR | SCRIPT | MAP | Q | SUB | SUP | SPAN | BDO">

<!ENTITY % formctrl "INPUT | SELECT | TEXTAREA | LABEL | BUTTON">

我将把这个层次结构中列出的标签解释为允许的标签总数。

虽然规范可能会说“内联元素”,但我非常确定,它并没有打算通过将块元素的显示类型声明为内联来绕过这个意图。无论您如何滥用内联标记,它们都具有不同的语义。

另一方面,我发现包含special似乎允许嵌套A元素是很有趣的。规范中可能有一些强硬的措辞禁止这样做,即使它在xml语法上是正确的,但我不会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因为这不是问题的主题。

任何方法都有用……直到你把它们嵌在一起。

你可以把表格、div、鸟和蜜蜂塞进去,浏览器会耐心地配合你。但是一旦你把另一个<a>标签放在里面,它就会把它们分开,把里面的标签放在外面的标签关闭之后。这值得一试,即使是在F12控制台,当你的浏览器不喜欢某些东西时,你会惊讶地发现它是多么严格。

所以没有这样的事情:

<a href="#1">
    <a href="#2"> Now what </a>
</a>

相反,它将变成:

<a href="#1"></a>
<a href="#2"> Now what </a>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p>和其他一些;事实上,有一篇关于这个的Stacko文章-我可以嵌套这些标签吗?-唯一的答案有关键,在“HTML规范指示”部分寻找项目符号列表。最挑剔的显然是a和p,如h1..h6。(现在让我们诚实地说:你是否曾经专门使用p标签,因为它给了你别人没有的东西?……这么想的。我就把它扔了。)

TL, DR,你不能把a放在a里面。

仅供参考。

如果你的目标是让你的div可点击,你可以使用jQuery / Java Script。

像这样定义你的div:

<div class="clickableDiv" style="cursor:pointer">
  This is my div. Try clicking it!
</div>

然后你的jQuery将像这样实现: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document).ready(function () {

        $("div.clickableDiv").click(function () {
            alert("Peekaboo"); 
        });
    });
</script>

这也适用于多个潜水-根据汤姆的评论在这个线程

如果你要努力制作<a>块,为什么不把<a>放在div中,作为块元素,它会给你同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