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HTML元素创建id属性时,该值有哪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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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最适合命名布局的部分,因此不应为ID和类指定相同的名称ID允许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但避免使用#:.*!符号不允许空格不是以数字或连字符开头,后跟数字区分大小写使用ID选择器比使用类选择器更快对于长CSS类或Id规则名称,也可以使用连字符“-”(下划线“_”,但这不利于SEO)如果规则有一个ID选择器作为其键选择器,则不要将标记名称添加到规则中。由于ID是唯一的,因此添加标记名会不必要地减慢匹配过程。在HTML5中,id属性可以用于任何HTML元素,而在HTML4.01中,id特性不能用于:<base>、<head>、<HTML>、<meta>、<param>、<script>、<style>和<title>。

其他回答

对于HTML 4,技术上的答案是:

ID和NAME标记必须以字母([a-Za-z])开头,后面可以是任意数量的字母、数字([0-9])、连字符(“-”)、下划线(“_”)、冒号(“:”)和句点(“.”)。

HTML5甚至更为宽松,只表示id必须至少包含一个字符,并且不能包含任何空格字符。

在XHTML中,id属性区分大小写。

作为一个纯粹的实际问题,您可能需要避免某些字符。句点、冒号和“#”在CSS选择器中具有特殊含义,因此您必须在CSS中使用反斜杠或在传递给jQuery的选择器字符串中使用双反斜杠来转义这些字符。想想在你疯狂地使用id中的句点和冒号之前,你需要多长时间在样式表或代码中转义一个字符。

例如,HTML声明<div id=“first.name”></div>是有效的。您可以在CSS中将该元素选择为#first\.name,并在jQuery中选择为:$('#first\\name')。但是如果您忘记了反斜杠$('#first.name'),您将拥有一个完全有效的选择器来查找一个id优先且具有类名的元素。这是一个容易忽视的错误。从长远来看,选择id名(连字符而不是句点)可能会更快乐。

通过严格遵守命名约定,可以简化开发任务。例如,如果您将自己完全限制为小写字符,并且始终使用连字符或下划线分隔单词(但不能同时使用连字符和下划线,请选择其中一个,不要使用另一个),那么您就有了一个易于记忆的模式。你永远不会怀疑“是firstName还是firstName?”,因为你永远知道你应该输入first_name。更喜欢驼色?然后限制自己,不要使用连字符或下划线,并且始终对第一个字符使用大写或小写,不要混用它们。


现在一个非常模糊的问题是,至少有一个浏览器Netscape 6错误地将id属性值视为区分大小写。这意味着,如果您在HTML中键入id=“firstName”(小写'f'),在CSS中键入#firstName{color:red}(大写'f'),则错误浏览器将无法将元素的颜色设置为红色。在2015年4月进行编辑时,我希望您没有被要求支持Netscape 6。将其视为历史脚注。

从技术上讲,可以在id/name属性中使用冒号和句点,但我强烈建议避免两者。

在CSS(以及jQuery等几个JavaScript库)中,句点和冒号都有特殊含义,如果不小心就会遇到问题。句点是类选择器,冒号是伪选择器(例如,当鼠标悬停在元素上时,元素的“:hover”)。

如果给元素id为“my.ccool:thing”,则CSS选择器将如下所示:

#my.cool:thing { ... /* some rules */ ... }

也就是说,在CSS中,“id为‘my’的元素、‘cool’类和‘thing’伪选择器”。

任何大小写、数字、下划线和连字符都要使用A-Z。如上所述,确保您的ID是唯一的。

这应该是你最关心的问题。

大写和小写字母有效“_”和“-”也有效数字有效冒号(,)和句点(.)似乎有效有趣的是,表情符号起作用

HTML5:

它消除了对id属性的额外限制(请参见此处)。剩下的唯一要求(除了文件中的唯一要求)是:

该值必须至少包含一个字符(不能为空)它不能包含任何空格字符。


HTML5之前:

ID应匹配:

[A-Za-z][-A-Za-z0-9_:.]*

必须以A-Z或A-Z字符开头可以包含-(连字符)、_(下划线)、:(冒号)和。(期间)

但我们应该避免:和。因为:

例如,一个ID可以被标记为“a.b:c”,并在样式表中被引用为#a.b:cc,但除了作为元素的ID之外,它还可以表示ID“a”、类“b”、伪选择器“c”。最好避免混淆,远离使用。和:总计。

救命,我的Javascript坏了!

每个人都说ID不能重复。

在除FireFox之外的所有浏览器中都试用过

<div id=“ONE”></div><div id=“ONE”></div><div id=“ONE”></div><脚本>document.body.append(document.querySelectorAll(“#ONE”).length,'DIV!')document.body.append('in',typeofONE)console.log(一);//全局变量!!</script>

解释

在世纪之交,微软拥有90%的浏览器市场份额,

并实施从未标准化的浏览器行为:

1.为每个ID创建全局变量

2.为重复ID创建数组

所有后来的浏览器供应商都复制了这种行为,否则他们的浏览器将不支持旧网站。

2015年左右,Mozilla删除了2。来自FireFox和1。仍然有效。

所有其他浏览器仍然支持1。和2。

我每天都使用它,因为键入ONE而不是document.querySelector(“#ONE”)帮助我更快地创建原型;我不在生产中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