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中,在创建类和接口以及处理继承时,是否有明确的规则来确定何时使用每个访问修饰符,即默认的(包私有)、公共的、受保护的和私有的?
当前回答
平民的如果用public声明类成员,则可以从任何地方访问它受保护的如果用关键字protected声明类成员,则可以从相同的类成员、同一包内的外部类成员和继承的类成员访问该类成员。如果类成员受到保护,则不能从外部包类访问它,除非外部包类被继承,即扩展其他包超类。但是,受保护的类成员始终可用于相同的包类,无论是否继承了相同的包类别违约在Java中,默认值不是访问修饰符关键字。如果声明的类成员没有任何访问修饰符关键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它被视为默认成员。默认类成员始终可用于相同的包类成员。但即使外部类是与受保护成员不同的子类,外部包类成员也不能访问默认类成员私有的如果用关键字protected声明了类成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它只对相同的类成员可用
其他回答
访问修饰符用于限制多个级别的访问。
公共:它基本上和您可以从任何类访问一样简单,无论它是否在同一个包中。
若要访问同一个包,可以直接访问,但若您在另一个包中,则可以创建类的对象。
默认值:它可以在同一个包中从任何一类包访问。
要访问,可以创建类的对象。但不能在包外访问此变量。
受保护:您可以访问同一包中的变量以及任何其他包中的子类。所以基本上它是默认+继承的行为。
要访问基类中定义的受保护字段,可以创建子类的对象。
私有:可以在同一类中访问。
在非静态方法中,由于该引用(也在构造函数中),您可以直接访问,但要在静态方法中访问,您需要创建类的对象。
Java访问修改
访问修饰符可适用于类、字段[About]和方法。尝试访问、子类化或重写此。
通过类访问字段或方法。继承与开闭原理〔关于〕后继类(子类)访问修饰符可以是任意的。后继方法(重写)访问修饰符应相同或展开
顶级类(一级范围)可以是公共的,也可以是默认的。嵌套类[About]可以包含其中任何一个
包未应用于包层次结构
[Swift访问修饰符]
包装可见。默认值。不需要修改器。
仅对类可见(私有)。
对世界(公众)可见。
对包和所有子类可见(受保护)。
变量和方法可以在不调用任何修饰符的情况下声明。默认示例:
String name = "john";
public int age(){
return age;
}
私有访问修饰符-私有:
声明为私有的方法、变量和构造函数只能在声明的类本身内访问。私有访问修饰符是限制性最强的访问级别。类和接口不能是私有的。
如果类中存在公共getter方法,则可以在类外部访问声明为私有的变量。
使用私有修饰符是对象封装自身并向外界隐藏数据的主要方式。
示例:
Public class Details{
private String name;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
this.name = n;
}
public String getName(){
return this.name;
}
}
公共访问修饰符-Public:
声明为公共的类、方法、构造函数、接口等可以从任何其他类访问。因此,在公共类中声明的字段、方法和块可以从属于Java世界的任何类访问。
但是,如果我们试图访问的公共类位于不同的包中,那么仍然需要导入公共类。
由于类继承,类的所有公共方法和变量都由其子类继承。
例子:
public void cal(){
}
受保护的访问修饰符-受保护的:
在超类中声明为受保护的变量、方法和构造函数只能由另一个包中的子类或受保护成员类的包中的任何类访问。
受保护的访问修饰符不能应用于类和接口。方法、字段可以声明为受保护,但接口中的方法和字段不能声明为受。
受保护的访问使子类有机会使用helper方法或变量,同时防止非相关类尝试使用它。
class Van{
protected boolean speed(){
}
}
class Car{
boolean speed(){
}
}
Java中的访问说明符:java中有4个访问说明符,即private、packageprivate(默认)、protected和public,访问顺序依次递增。
私人:当您正在开发某个类,并且希望该类的成员不暴露在该类之外时,应该将其声明为私有。私有成员只能在定义了它们的类(即封闭类)中访问。私有成员可以在“this”引用上访问,也可以在包含这些成员的类的其他实例上访问,但只能在该类的定义内访问。
包专用(默认):除了下面描述的访问之外,此访问说明符还将提供专用访问说明符指定的访问。
当您开发某个包并因此开发其中的某个类(比如Class1)时,您可以使用默认(无需明确提及)访问说明符,将类中的成员暴露给(同一)包中的其他类。在这些其他类(在同一个包中)中,您可以访问Class1实例上的这些默认成员。此外,您还可以在Class1的子类中访问这些默认成员,例如Class2(在该引用上、Class1的实例上或Class2的实例上)。
基本上,在同一个包中,您可以直接访问类实例上的默认成员,也可以访问子类中的“this”引用。
受保护的:除了下面描述的访问之外,此访问说明符还将提供由包专用访问说明符指定的访问。
当您正在开发某个包,从而在其中开发某个类(例如Class1)时,如果您不希望在包外部(例如在包的消费者的包中,即使用您的API的客户机)访问Class1中的数据成员,则应在Class1中使用受保护的访问说明符,但您希望创建一个例外,并且仅当客户端编写扩展Class1的Class2类时才允许访问该成员。因此,一般来说,受保护的成员可以在派生类(即Class2)中的“this”引用上访问,也可以在Class2的显式实例上访问。
请注意:
您将无法访问中继承的Class1受保护成员如果您试图在Class1的显式实例上访问它,尽管它是遗传的。当您在相同/不同的包中编写另一个类Class3时如果扩展了Class2,则可以访问Class1中的受保护成员该引用以及Class3的显式实例。这将对于任何扩展的层次结构(即受保护的成员)均为true仍然可以在此引用或扩展实例上访问班注意,在Class3中,如果创建Class2的实例但您将无法从Class1访问受保护的成员它是遗传的。
所以,底线是,只有当来自此其他包的某个类、包含此受保护成员的扩展类以及受保护成员在扩展类的定义内通过“this”引用或扩展类的显式实例访问时,才能在其他包中访问受保护成员。
public:除了下面描述的访问之外,此访问说明符还将提供受保护访问说明符指定的访问。
当您正在开发某个包以及其中的某个类(比如Class1)时,如果您希望在其他包的某个类别中创建的Class1实例的其他包中可以访问Class1中的数据成员,则应使用Class1中数据成员的公共访问说明符。基本上,当您打算无条件地向世界公开数据成员时,应该使用此访问说明符。
简单的规则。首先声明所有内容都是私有的。然后,随着需求的出现和设计的需要,向公众迈进。
当公开成员时,问问自己是公开表示选择还是抽象选择。第一种是您需要避免的,因为它会引入太多对实际表示的依赖,而不是对其可观察行为的依赖。
作为一般规则,我试图通过子类化来避免重写方法实现;搞砸逻辑太容易了。如果要重写抽象受保护的方法,请声明该方法。
此外,在重写时使用@Override注释,以防止重构时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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