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像jQuery这样的JavaScript框架使客户端web应用程序更丰富,功能更强大,我开始注意到一个问题…

你到底是怎么组织起来的?

把所有的处理程序放在一个地方,并为所有事件编写函数? 创建函数/类来包装您的所有功能? 疯狂地写作,只希望结果是最好的? 放弃,找一份新工作?

我提到了jQuery,但它实际上是一般的JavaScript代码。我发现,当一行一行开始堆积时,管理脚本文件或找到您要找的内容变得越来越困难。我发现的最大问题可能是,做同一件事有太多的方法,很难知道哪一种是目前普遍接受的最佳实践。

有什么通用的建议可以让你的.js文件像你的应用程序的其他部分一样漂亮整洁吗?或者这只是IDE的问题?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EDIT

这个问题主要是关于代码组织,而不是文件组织。有一些合并文件或拆分内容的好例子。

我的问题是:目前普遍接受的组织实际代码的最佳实践方式是什么?您的方法是什么,甚至推荐的方法是什么,以与页面元素交互并创建互不冲突的可重用代码?

有些人列出了名称空间,这是个好主意。还有什么其他方法,更具体地说,处理页面上的元素并保持代码的组织和整洁?


当前回答

你的问题是去年年底困扰我的一个问题。区别在于——将代码交给从未听说过私有方法和公共方法的新开发人员。我必须建造一些简单的东西。

最终的结果是一个小框架(大约1KB),它将对象文字转换为jQuery。语法在视觉上更容易扫描,如果你的js变得非常大,你可以编写可重用的查询来查找使用的选择器、加载的文件、依赖的函数等。

在这里发布一个小框架是不切实际的,所以我写了一篇博客文章和例子(我的第一个。那真是一次冒险!)欢迎您来看看。

对于这里有几分钟时间来查看的其他人,我非常感谢反馈!

推荐使用FireFox,因为它支持对象查询示例的toSource()。

干杯!

Adam

其他回答

我尽量避免在HTML中包含任何javascript。所有代码都封装在类中,每个类都在自己的文件中。对于开发,我有单独的<script>标记来包含每个js文件,但是它们被合并到一个更大的包中用于生产,以减少HTTP请求的开销。

通常,我会为每个应用程序创建一个“main”js文件。所以,如果我正在编写一个“调查”应用程序,我将有一个名为“survey.js”的js文件。这将包含进入jQuery代码的入口点。我在实例化期间创建jQuery引用,然后将它们作为参数传递到我的对象中。这意味着javascript类是“纯粹的”,不包含任何对CSS id或类名的引用。

// file: survey.js
$(document).ready(function() {
  var jS = $('#surveycontainer');
  var jB = $('#dimscreencontainer');
  var d = new DimScreen({container: jB});
  var s = new Survey({container: jS, DimScreen: d});
  s.show();
});

我还发现命名约定对于可读性很重要。例如:我在所有jQuery实例前加'j'。

在上面的例子中,有一个类叫做DimScreen。(假设这会使屏幕变暗并弹出一个警告框。)它需要一个div元素,它可以放大以覆盖屏幕,然后添加一个警告框,因此我传入一个jQuery对象。jQuery有一个插件概念,但它似乎有局限性(例如,实例不是持久的,不能访问),没有真正的好处。因此,DimScreen类将是一个标准的javascript类,只是恰好使用jQuery。

// file: dimscreen.js
function DimScreen(opts) { 
   this.jB = opts.container;
   // ...
}; // need the semi-colon for minimizing!


DimScreen.prototype.draw = function(msg) {
  var me = this;
  me.jB.addClass('fullscreen').append('<div>'+msg+'</div>');
  //...
};

我已经使用这种方法构建了一些相当复杂的应用程序。

你的问题是去年年底困扰我的一个问题。区别在于——将代码交给从未听说过私有方法和公共方法的新开发人员。我必须建造一些简单的东西。

最终的结果是一个小框架(大约1KB),它将对象文字转换为jQuery。语法在视觉上更容易扫描,如果你的js变得非常大,你可以编写可重用的查询来查找使用的选择器、加载的文件、依赖的函数等。

在这里发布一个小框架是不切实际的,所以我写了一篇博客文章和例子(我的第一个。那真是一次冒险!)欢迎您来看看。

对于这里有几分钟时间来查看的其他人,我非常感谢反馈!

推荐使用FireFox,因为它支持对象查询示例的toSource()。

干杯!

Adam

在我之前的工作中,我成功地将Javascript模块模式应用到Ext JS应用程序中。它提供了一种创建良好封装代码的简单方法。

按需加载所需的代码。谷歌对他们的Google .loader做了类似的事情

您没有提到服务器端语言是什么。或者,更确切地说,您在服务器端使用什么框架(如果有的话)。

IME,我在服务器端组织东西,让它全部震动到网页上。该框架的任务不仅是组织每个页面必须加载的JS,还包括与生成的标记一起工作的JS片段。这样的片段通常不希望发出超过一次——这就是为什么它们被抽象到框架中,以便代码处理该问题。: -)

对于必须发出自己的JS的最终页面,我通常发现生成的标记中有一个逻辑结构。这种本地化的JS通常可以在这种结构的开始和/或结束处组装。

请注意,这些都不能免除您编写高效JavaScript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