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更喜欢组合而不是继承?每种方法都有哪些权衡?什么时候应该选择继承而不是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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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说,实现就像你(类)应该遵循的规则
但是扩展就像对很多类使用公共代码,也许只是其中一个需要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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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以枚举不变量的情况下,子类型更合适,功能更强大,否则使用函数组合实现可扩展性。
你需要看看Bob叔叔的SOLID类设计原则中的Liskov替换原则。:)
就我个人而言,我学会了总是喜欢组合而不是继承。没有可以用继承解决的编程问题,而不能用组合解决;尽管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必须使用接口(Java)或协议(Obj-C)。因为C++不知道任何这类东西,所以您必须使用抽象基类,这意味着您无法完全摆脱C++中的继承。
组合通常更符合逻辑,它提供了更好的抽象、更好的封装、更好的代码重用(尤其是在非常大的项目中),并且不太可能因为您在代码中的任何地方进行了孤立的更改而在远处破坏任何东西。这也使得维护“单一责任原则”变得更容易,该原则通常被概括为“一个类的改变不应该有一个以上的原因”,这意味着每个类都是为了一个特定的目的而存在的,它只应该有与其目的直接相关的方法。此外,拥有一个非常浅的继承树,即使您的项目开始变得非常大,也可以更容易地保持概述。许多人认为遗产很好地代表了我们的现实世界,但事实并非如此。现实世界使用的合成比继承多得多。几乎每一个你能拿在手中的现实世界物体都是由其他更小的现实世界对象组成的。
不过,组合也有缺点。如果您完全跳过继承,只关注组合,您会注意到,如果您使用了继承,通常需要编写一些额外的代码行。你有时也会被迫重复自己,这违反了干原则(干=不要重复自己)。此外,组合通常需要委托,一个方法只是调用另一个对象的另一个方法,而没有其他代码围绕此调用。这种“双重方法调用”(可能很容易扩展到三重或四重方法调用,甚至更远)的性能要比继承差得多,因为继承只是继承父级的方法。调用继承的方法可能与调用非继承的方法一样快,也可能稍慢,但通常仍比两个连续的方法调用快。
您可能已经注意到,大多数OO语言不允许多重继承。虽然在一些情况下,多重继承确实可以为您带来一些东西,但这些都是例外,而不是规则。每当你遇到一个你认为“多重继承将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非常酷的特性”的情况时,你通常都应该重新考虑继承,因为即使它可能需要一些额外的代码行,基于组合的解决方案通常会变得更加优雅、灵活和经得起未来考验。
继承确实是一个很酷的功能,但我担心它在过去几年中被过度使用了。人们将遗产视为一把能钉住一切的锤子,不管它实际上是一颗钉子、一颗螺丝钉,还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东西。
当您想要“复制”/公开基类的API时,可以使用继承。当您只想“复制”功能时,请使用委派。
其中的一个例子是:您想要从列表中创建堆栈。堆栈只有pop、push和peek。考虑到堆栈中不需要push_back、push_front、removeAt等功能,您不应该使用继承。
除了是/有一个考虑因素之外,还必须考虑对象必须经历的继承的“深度”。任何超过五或六级继承深度的内容都可能会导致意外的强制转换和装箱/拆箱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编写对象可能是明智的。